1、负责制定本院科技保护规划与组织实施,负责科技保护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2、加强科技保护的合作与交流,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新技术攻关。
3、开展与文物保护修复相关的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合作活动。
4、负责展厅、库房文物的保护,与文物保护有关的环境监测、文物保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。
5、完成院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