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物管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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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任务。按照国家、省市有关博物馆安全管理规定,负责建立完善“人防、技防、物防”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,制定本院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、措施并监督落实。 2、负责本院监控机房值班和职工夜间值班管理;承担与公安、消防部门的联络协调,建立联动的安全管理应急机制。 3、负责重大活动和文物运输等安全保卫工作。 4、负责本院强电、弱电、给排水、空调暖通、电梯等各类设备的管理、维护,保障正常运行。 5、承担本院各类基建或其他技术设备项目的招标组织、工程实施和设备改造维修工程以及各类活动的设备保障工作。 6、负责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及对物业公司的协调、监督和管理、考核工作;负责监督物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。 7、负责本院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、绿化养护管理工作。 8、完成院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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