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
 ->动态资讯 ->通知公告
宁波博物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0-03-19信息来源:宁波博物馆作者:张思桐 李杨字号:[ ]色调调节:

2020年初,一场突如其来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暴发,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。在这场严峻的战“疫”中,全国上下团结一心,积极防控,涌现出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。

宁波博物馆是收藏、保护、研究和展示区域文化的专业机构。本着“为明天而收藏今天”,保存宁波社会记忆的宗旨,现以宁波为主,面向全国征集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。

一、征集范围

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实物、文件、照片、影像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(一)表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影像作品。

(二)各级政府及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、文件(原件)。

(三)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

1、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、防护套装等;

2、支援、帮扶湖北及武汉的物件、资料;

3、捐赠物品的外包装、凭证等;

4、小区进出证、工作证、登记表、测温仪、袖章、消毒用具、宣传横幅、宣传海报、预防新冠肺炎的科普手册等;

5、强制休息令、强制陪伴令。

(四)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、书法、诗歌、歌曲等作品。

(五)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捐赠物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1、本次征集抗疫见证物均为无偿捐赠,捐赠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。

2、捐赠单位或个人必须确保捐赠物品的来源合法,真实可靠,有意者请先与我馆联系登记捐赠意向,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与本馆取得联系,并提供相关见证物品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像素较高的图片。

3、宁波博物馆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物品进行评估认定,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,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。

三、截止时间

该公告长期有效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0574—82815525(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),电子邮箱:st.zhang@nbmuseum.cn

分享到:
返回顶部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